业内新闻

卫生部妇社司关于印发《中国7岁以下儿童生长发育参照标准》的通知

时间:2014-09-10     作者:     来源: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    阅读次数:

卫妇社儿卫便函〔2009116

 

卫生部妇社司关于印发

《中国7岁以下儿童生长发育参照标准》的通知

 
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卫生厅局妇社(基妇、妇幼、疾控妇幼)处,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疾控处:

为推进儿童保健工作,根据2005年九市儿童体格发育调查结果,我司组织相关专家,研究制订了《中国7岁以下儿童生长发育参照标准》,该标准已于200962日由卫生部正式公布,现印发给你们,请在儿童保健工作中使用。

联系人:卫生部妇社司儿童卫生处  曹彬

联系电话:010-68792305

 

附件:中国7岁以下儿童生长发育参照标准.doc 

 

二○○九年九月二十二日

 

 

原文地址:http://www.nhfpc.gov.cn/zhuzhan/wsbmgz/201304/b64543eaaee1463992e8ce97441c59bb.shtml